选举制度,在三代以前,是与世袭并行的。俞正燮①《癸巳类稿》,有一篇《乡兴贤能论》,说得最好,他说:古代的选举,是限于士以下的,大夫以上是世官。这是什么理由呢?第四章已经说过:原始的政治,总是民主的,到后来,专制政治才渐渐兴起,如其一个国家是以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组成的,高级的位置自然不容被征服之族染指。即使原是一族,而专制政治既兴,掌握政权的人,也就渐渐地和群众离开了。所以选举仅限于士以下。
士以下的选举乃系古代部族,专制政治尚未兴起时的制度,留遗下来的。其遗迹略见于《周官》。据《周官》所载:凡是乡大夫的属官,都有考察其民德行道艺之责。三年大比,则举出其贤者能者,“献贤能之书于王。”《周官》说:此之谓使民兴贤,入使治之;使民兴能,出使长之。俞正燮说:入使治之,是用为乡吏(即比闾族党之长,见上章);出使长之,是用为伍长,这是不错的。比闾族党等,当系民主部族固有的组织,其首领,都是由大众公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