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期的政治范式,是一种“朴素的共和制”。延续氏族社会的传统,城邦的共和政治起源于血缘关系,因为城邦是具有共同祖先的原始家族和部落的联合。由部落演变为城邦,部落成员成为城邦公民,而城邦的宗教仍然是排外的。人们仍然以部落时代血缘和宗教共同体的观念来看待城邦,部落时代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关系仍然影响着公民的观念。英国法律史专家梅因研究认为:“所有公民都认为,他们所归属的集团,都是构建在共同血统上的。”尽管在城邦形成和演进过程中,血缘关系逐渐解体,外邦人不断被吸收和同化于同族人中,城邦仍被视为“自然”血缘团体。人们仍然以血缘关系来看待公民的内部关系。公民团体一方面自我封闭和极端排外,另一方面是公民内部产生城邦归属感的重要根源。公民概念与城邦的出现密切相关,正是在氏族演变为城邦的过程之中形成的。
(一)古希腊的公民——与城邦一体的公民
古代雅典社会共有三个阶级,即公民、外来人(metis)和奴隶。公民地位完全因为世袭而获得,世代居住于雅典的人才可以成为公民,并且其公民身份不因移居他乡而取消。又因为雅典是个商业都市,外来人口的比例相当高,但是外来人即使在雅典生活了好几代,也不能获得公民身份。当时,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的奴隶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,也不属于社会人。自然地,外来人和奴隶都不能参与政治。但是即便如此,社会对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歧视。